1.籠統(tǒng)訴征地行為屬于被訴行政行為不明確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287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guī)定,提起行政訴訟應當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jù)。所謂“具體的訴訟請求”,首先是要有明確的被訴行政行為。征收土地行為是一個系列行政行為,包括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批復、發(fā)布征收公告和征收補償方案公告、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發(fā)放征收補償款、強制搬遷等許多各自獨立的行政行為,各個行政行為的作出主體、行為內容、程序和依據(jù)等均不相同。以征收土地行為為對象提起行政訴訟,被訴行政行為不明確,人民法院應當向起訴人釋明,要求其明確被訴行政行為,否則起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guī)定,依法應當裁定不予立案。
2.省級政府征地決定屬于最終裁決,省級政府對該征地決定的復議決定亦屬最終裁決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458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根據(jù)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qū)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保?005)行他字第2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有關問題的答復》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最終裁決應當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行政區(qū)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二是省級人民政府據(jù)此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依照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省級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決定屬于最終裁決行為,省級人民政府對該征用土地決定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亦屬最終裁決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guī)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提起的訴訟。
3.省級政府征收土地決定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5315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因此,省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復必然對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產生影響,應當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亦規(guī)定,申請人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不服省級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復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省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決定,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對征收土地決定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最終裁決行為,當事人對此類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未限制當事人對征收土地決定通過行政復議尋求救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省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決定,有權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依法應予受理,進行實體審查并作出決定。
4.未對征地決定進行實體審查的復議決定可訴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58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根據(jù)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qū)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保?005)行他字第2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有關問題的答復》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最終裁決應當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行政區(qū)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二是省級人民政府據(jù)此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guī)定,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依照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決定,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最終裁決行為,當事人對此類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省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依法受理,進行審查,作出實體處理的,該復議決定實質上仍然是征收土地決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終局裁決行為。但是,復議機關對征收土地決定未進行實體審查,僅以復議申請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為由,從程序上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該復議決定只是對申請人的復議申請是否應當受理而作出的決定,與被申請復議的征收土地決定無關,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征收土地的決定”,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終局裁決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五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除法律規(guī)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征地公告一般不可訴,但與征地批復內容不同可訴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1899號
一、二審時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第六項規(guī)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發(fā)布征收公告的行為,僅僅是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扰鷾适马?,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示告知的行為,對被征收人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的是征收土地批復以及后續(xù)相關征收土地行為,而非征收公告行為。因此,征收公告行為原則上屬于不可訴的行政行為。但是,被征收人以征收公告內容與征地批復批準征收土地的范圍、用途、面積、補償標準等內容不相符為由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918號
通常情況下,市、縣人民政府根據(jù)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作出的征地公告行為,僅僅是對征地批復內容的告知,是一個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程序性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但是,如果被征收人以征收公告范圍與征地批復不一致為由,對征收公告提起行政訴訟,并提供初步事實根據(jù)的,人民法院就不能以前述理由簡單裁定不予立案或駁回起訴。
6.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一般不可訴,除非公告內容與方案不同
案號:(2018)最高法行再99號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行為,僅僅是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示告知的行為,對被征收人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的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后續(xù)相關征收土地的補償安置等行為,而非該公告行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公告的行為原則上屬于不可訴的行政行為,但是被征收人以公告內容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不相符為由提起訴訟的,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7.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不能直接起訴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1190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土地權利人先申請行政機關裁決。大隱種植園在提起本案訴訟之前,并未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對案涉土地的補償標準問題先行向行政機關申請裁決,故補償標準問題應當不屬于本案審查范圍。
案號:(2016)最高法行申1761號
本案被訴的《征地補償公告》是關于征地補償標準及相關問題的公告,本案的訴求實質是對征地補償標準有異議?!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秶鴦赵悍ㄖ妻k公室關于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決的,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的土地行政案件,復議機關作出不受理復議申請的決定或者以不符合受理條件為由駁回復議申請,復議申請人不服的,應當以復議機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條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土地權利人先申請行政機關裁決。按照上述規(guī)定,張某吾應先向相關的人民政府申請裁決或復議。在復議機關不予受理的情況下,依法應當起訴復議機關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而不能直接起訴《征地補償公告》。如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不予受理。已經立案的,應當駁回起訴。原審裁定并無不當。
案號:(2017)最高法行再9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土地權利人先申請行政機關裁決。這里的先行裁決程序,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對補償標準有爭議時的裁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也就是說,土地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確定的補償標準不服,應當先行協(xié)調或裁決。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3416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則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土地權利人先申請行政機關裁決。
案號:(2018)最高法行再9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秶鴦赵悍ㄖ妻k公室關于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則規(guī)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決的,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如果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補償標準不服,應當首先向批準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市、縣人民政府申請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可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仍不服的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就是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過市、縣人民政府的批準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開展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確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以及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具體措施的依據(jù),直接影響到被征收土地權利人的實體權益,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和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市、縣人民政府具有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確定的補償標準進行調整的權利,被征收土地權利人如對補償標準不服,可以依照申請協(xié)調、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路徑尋求救濟,該行政訴訟中的適格被告為市、縣人民政府。
8.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具體方式在無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一般應在被征收地張貼公告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9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予以公告?!稄V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范圍內發(fā)布征地公告。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予以公告。但是,法律、行政法?guī)、廣東省的地方性法規(guī)均未對公告的具體方式作出明確規(guī)定。實踐中,通常采取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張貼,并在紙質媒體刊登、互聯(lián)網政府官方網站發(fā)布的方式實施。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5231號
在紙質媒體和互聯(lián)網上公告土地征收相關行政決定內容,有利于被征收人查詢。但是,并不能因此取消行政機關在征收范圍采取傳統(tǒng)的張貼公告方式告知被征收人相關行政決定內容的義務。本案中,沒有證據(jù)證明梅江區(qū)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張貼5號公告和6號方案,對此本院予以指正。
9.對集體土地給予征收補償是縣級以上政府的職責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33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則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對被征收集體土地給予補償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職責,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支付相應的補償費用。
案號:(2018)最高法行再124號
現(xiàn)行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質是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征收,并由國家依法給予公平合理補償?shù)闹贫?,市、縣人民政府是代表國家負責具體征收與補償?shù)姆ǘㄐ姓黧w。職權之所在,即義務之所在,也即責任之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有權代表國家組織實施征收,也負有確保被征收人通過簽訂協(xié)議或者以補償決定等方式取得公平補償?shù)牧x務。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需要,要求土地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或者委托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區(qū)(縣)征地事務機構等主體從事具體的補償安置事宜,但市、縣人民政府不因此即免除法定補償安置義務,在被征收人未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情況下,市、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償安置決定,履行補償安置義務。否則,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請求市、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補償安置職責,要求依法作出包含補償安置內容的補償安置等決定。
10.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收回主體是集體經濟組織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7562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不是縣級人民政府。原批準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只是通過批準收回的方式對相關收回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防止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侵害集體成員的合法權益。
11.土地補償分配資格確認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4558號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土地是村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按戶口屬地原則,村民應享有戶口所在村的土地承包權和土地補償分配權,作為其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土地補償費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喪失的補償,具有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功能。土地補償費分配權是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而產生的,在界定征地補償費用等糾紛中涉及集體成員資格時,要在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框架內,綜合考慮當事人生產、生活狀況、戶籍登記狀況、農村土地對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予以認定,并以其是否獲得其他替代性生活保障為實質性要件,慎重、從嚴認定集體成員資格的喪失,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特別是婦女、兒童以及農民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同樣,如果僅僅具有農村戶口,但是已經在城鎮(zhèn)工作并享受經濟適用房、單位分房等福利分房的人員,則一般不宜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應享受征收土地時的土地補償分配權益。
12.安置補助費一般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則補償給所有人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25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均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非直接支付給村民,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則補償給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13.征收部門與實際行使所有權的村民小組簽訂土地補償協(xié)議不違法
案號:(2018)最高法行申118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通常情況下,征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應當屬于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集體土地征收管理部門應當與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土地補償款協(xié)議,將土地補償款發(fā)放給集體土地所有權人。但是,實踐中,確有集體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情形。行政村名義上享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事實上并不行使所有權人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行政村下屬的各村民小組在其界限范圍內,各自獨立經營管理其土地,實際行使所有權人的權利。在此情形下,征收管理部門與實際行使所有權的村民小組簽訂土地補償協(xié)議,對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小組作出土地補償,不違反上述法律規(guī)定。
14.集體土地征收不能直接按照征收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安置補償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218號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征收補償安置。除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情形,一般不得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安置補償?!吨泄仓醒爰o委辦公廳、監(jiān)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jiān)督檢查進一步規(guī)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第二部分關于“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作出修訂之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zhí)行”的規(guī)定,意思是要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shù)木瘢浞直U媳徽魇胀恋剞r民的合法權益。不能將其理解為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應當按照國有土地征收補償?shù)某绦蚝蜆藴蕦Ρ徽魇胀恋剞r民予以安置補償。如此理解,違反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
15.強制拆除行為主體的推定
案號:(2018)最高法行再106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據(jù)此,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有且僅有市、縣級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屬物的職權,發(fā)布公告亦是其履行職權的表現(xiàn)。因此,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征收范圍內的情況下,除非市、縣級人民政府能夠舉證證明房屋確系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其他主體違法強拆,人民法院可以依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推定強制拆除行為系市、縣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主體實施。
16.集體土地承租人作為地上附著物的所有人有權提起履行補償職責之訴
案號:(2018)最高法行再194號
被申請人實施征地時,再審申請人對涉案集體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關于“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的規(guī)定,其享有對涉案土地上的附著物獲得補償?shù)臋嗬簧暾埲艘嘤辛x務支付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再審申請人作為涉案土地地上附著物的所有人,有權主張其應得的相應補償,具有提起要求被申請人履行補償職責之訴的原告資格。
17.被征收人知曉征地行為的推定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260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p>
在土地征收中,當事人有參與調查清點地面附著物、領取征地補償款等行為的,可以推定當事人自領取補償款之日起應當知道土地征收相關行政行為的內容。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219號
《關于認定被征地農民“知道”征收土地決定有關問題的意見》第六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征收土地決定作出后,沒有告知被征地農民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或者申請期限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辦理,即行政復議申請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或者申請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征收土地決定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年?!蛾P于認定被征地農民“知道”征收土地決定有關問題的意見》第四條第三項還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能提供發(fā)布征收土地公告或者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的證據(jù),但是能夠舉證證明申請人在征收土地決定作出后,被征收人已經領取征收土地補償款的,自申請人領取征收土地補償款之日起,可以視為申請人知道征收土地決定。
18.起訴期限屆滿原所有權人即喪失對被征收房屋土地的權利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929號
還應指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在征收土地案件中,被征收人獲得征收補償,對征收決定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不起訴,自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喪失對被征收房屋及相應土地的權利。之后又針對行政機關就涉案房屋、土地作出的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與被訴行政行為沒有利害關系,不具有原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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