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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縣禹王大道北側約117畝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具體內容:
根據夏縣禹王大道片區(qū)概念規(guī)劃方案,夏縣禹王大道北側約117畝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由兩部分構成,總費用合計約9000萬元,具體如下:
1、對禹王大道北側約117畝土地進行收儲,收儲費用合計為9000萬元。
2、后期可供出讓的土地
禹王大道北側片區(qū)收儲土地面積約為117畝,后期可公開出讓的土地面積約為117畝(折合畝單價約為77萬/畝)。地塊擬規(guī)劃為商住用地,各地塊的規(guī)劃條件參見夏縣城建局關于該片區(qū)控制性規(guī)劃各項指標。
(二)拍賣條件
1、該項目起拍價:擬定9000萬元(折算后期可供出讓土地單價77萬元/畝),競買保證金為2500萬。
2、禹王大道北側片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價與投資收益權成交價之間的差價即為溢價,由夏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和投資人按以下比例享受溢價收益:
夏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得50%,投資人得50%。
3、土地項目投資收益權拍賣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投資收益權拍賣成交后,投資人前期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首期價款,自拍賣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競得人需支付投資收益權成交價款的50%,余款自投資收益權拍賣成交后6個月內付清(以上所述均以貨幣形式支付)
4、供地時間:
(1)自投資收益權拍賣成交之日起7個月內,且投資收益權競得人已全額支付投資收益權成交價款后,由夏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協調相關部門對一號地塊(約60畝)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組織出讓。
(2)自投資人完成禹王大道北側約117畝土地全部投資后12個月內,由夏縣土地儲備中心協調相關部門對二號地塊(約57畝,擬規(guī)劃為居住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組織出讓。
(3)投資人必須參與禹王大道北側全部約117畝土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并以不低于出讓的起始價進行報價(分期供地的樓面地價以投資收益權成交價款與約117畝土地的總建筑面積計算)。
(三)項目優(yōu)勢
1.本項目區(qū)位優(yōu)勢明顯。地處夏縣新城區(qū)禹王大道北側,白沙河南岸,環(huán)境優(yōu)美,且緊鄰溫泉度假村風景區(qū),人居環(huán)境極佳,周邊有法院、公安局、國稅局、地稅局等政府機關,學校有夏縣二中(運城市示范高中)、夏縣二小、職高(在建)、幼兒園(在建)等,配套設施齊全。
2.項目地塊周圍目前尚缺乏商業(yè)購物區(qū)域,后期出讓地塊中1號地塊(約60畝)擬規(guī)劃為商業(yè)綜合體,投資人可打造一個多功能、全方位的商業(yè)綜合體。
3.購房需求旺盛。夏縣是運城市重點打造的旅游風景區(qū),非常適宜人類居住,造成了市面上住房供不應求的局面。目前縣城內在售樓盤已基本售完,且需求仍然存在。離地塊不遠的金泉名邸早已售罄,精裝二手房賣到5000元每平米左右,相隔不遠的禹澤苑房價在3000元左右,基本售罄,在售的大多數為頂層。